我这辈子,最得意的事不是把这间小小的早餐店经营得有多红火,而是有了阳儿这个女儿。
她出生在那个槐花飘香的清晨,像一团小小的、温暖的阳光落在我怀里。她妈妈去得早,我们爷俩就守着这间小店,相依为命。油条锅升腾的蒸汽,就是我们的烟火人间。
阳儿小时候,就坐在店角落那个小马扎上写作业。铅笔头短了,我给她削;遇到难题,她皱着小眉头喊“爸爸”。那时日子不宽裕,但看着她一点点长大,从扎着羊角辫到穿上漂亮的连衣裙,我觉得老天待我不薄。
她从小就心善,看不得别人受苦。路边被雨打湿的麻雀,她都要用手帕包着捧回来,求我救救。后来她去福利院做志愿者,认识了那个叫孙伟强的孩子。她回来说:“爸,他就像那只湿透的小麻雀,眼睛里有种说不出的空洞,我想帮帮他。”
我劝过,说那种孩子心思深,让她别太靠近。可她只是笑,说我的心和油条一样,被滚油炸得太硬了。“爸,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坏蛋,只有没被好好爱过的人。”她说这话时,眼睛亮晶晶的,像她写的故事里的女主角。
我怎么能驳斥那样的光芒呢?我只能由着她去,每天给她多备一份点心,叮嘱她早点回家。
那天早上,她穿着新买的鹅黄色连衣裙,像只轻盈的蝴蝶,对我说:“爸,我和小曼她们出去旅游,三西天就回。”
我看着她明媚的笑脸,心里那点不安也被冲散了。“去吧去吧,玩开心点。”我还顺手往她包里塞了几个茶叶蛋。
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鲜活的模样。
噩耗是从阮秋那个电话开始的。
他声音里的不对劲,像一根冰刺扎进我心里。后来的一切,都成了模糊而嘈杂的背景音。警察来了,白阳那孩子倒下了,小曼哭晕过去……世界在我周围分崩离析,唯有“阳儿死了”这西个字,清晰得像烙铁,烫在我的灵魂上。
**我的阳光,熄灭了。**
从此,我的日子陷入了永恒的浑浑噩噩。
早餐店还开着,和面、炸油条、招呼客人,动作全是麻木的。经常有老主顾跟我说话,我听着,却好像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,声音传进来,却进不到心里。有时候,我会突然对着角落那个小马扎发呆,仿佛还能看见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小身影。
家里更是不能待。她的房间,我保持着原样,一本书、一支笔都不敢动。有时候半夜醒来,会恍惚听见她喊“爸爸”,跌跌撞撞冲过去,房间里只有冰冷的空气和无边的寂静。
瘫坐在她门口,一根接一根地抽烟,首到天色发白。
仇恨吗?
当然恨。我恨那个叫孙伟强的疯子,我恨不得亲手将他千刀万剐。可他被抓了,据说精神有问题。我的恨意像一拳打在棉花上,无处着力,只能反弹回来,腐蚀我自己。
我也恨我自己。恨我当初为什么没有更坚决地阻止她,恨我没能保护好她。这种悔恨日夜啃噬着我,让我迅速衰老下去。
我开始在城里漫无目的地游荡。像一具被抽走了魂魄的空壳,沿着街道,走过她和白阳、阮秋小时候玩耍的公园,走过她上学常走的路,走到那家福利院的门口……我站在那里,看着里面那些孩子,想着我的阳儿曾经如何满怀希望地走进这里。
然后,我看到了他。
就在医院附近,那个穿着病号服,眼神空洞,被两个人陪着散步的身影——孙伟强。
他看起来那么“正常”,甚至有些无辜。他凭什么还能活着?凭什么还能呼吸着害死我女儿的同一片空气?而我的阳儿,却要躺在冰冷的地下?
那一刻,所有压抑的悲痛、愤怒和绝望,像火山一样在我体内爆发了。一个疯狂而清晰的念头占据了我的脑海:
他必须付出代价。用他唯一还能付出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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